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诈骗犯还钱了要不要坐牢,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如果犯罪情节、诈骗的具体金额不严重的,并且有悔罪表现的,有机会
免于刑事处罚。如果诈骗情节不算太严重的,
犯罪嫌疑人将所有诈骗的赃款退还的,并且取得
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依据案情作出无罪的判决。但如果
诈骗数额较大,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就很大,不会因为已经退赃而免除其应负的刑事责任。但是判刑属于刑罚,不是免除民事责任,即使钱还了,也有可能坐牢。
《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得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
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