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
个人所得税是指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
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来源于企业利润的分红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比较常见的股东按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叫红利。股东包括企业和个人。按照新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而企业分配给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另一种是企业在向劳动者支付了工资之后,再将一定比例的利润或超额利润向劳动者进行分配,叫劳动分红。劳动分红形式上类似于奖金,但是与奖金有着本质的差别,奖金是企业支付给劳动者个人超额劳动的报酬,在企业的成本中体现,而劳动分红是源于劳动要素收益的分配,以劳动者群体为对象,在企业的利润中进行分配。纳税人针对分红性质不同应该注意以下不同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