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注销。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
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而法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私人债务,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第181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183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
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