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人
发生交通事故可通过以下方式索赔:
1、在支付乘车费用形成客运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乘车人可以选择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可以选择向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主张侵权责任。
乘车人应考虑事故责任、
赔偿义务人经济状况等选择赔偿主体。
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
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