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情况下,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若双方共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鉴定的,由申请鉴定的一方当事人垫付。且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
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