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可以主张
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
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住宿费、营养费、
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死亡、
残疾赔偿金和
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两项赔偿根据户口不同分别按农村居民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后,再按照双方责任比例赔付。主责在80-90%,次责40-50%。
四、协商未果的
向法院起诉(
涉嫌交通肇事罪,另由公安机关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