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内容:
因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近亲属交通费、近亲属住宿费、近亲属误工费、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
死亡赔偿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近亲属的精神损失
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维护权利的损失律师费、调档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