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的评定是用来判断受害者伤残的一种标准,以便于更好的赔偿。一般来说,一级鉴定分为下面几点:
Ⅰ级伤残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a.植物状态;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c.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d.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小便失禁。
⒈2头面部损伤致双侧眼球缺失;或一侧眼球缺失,另一侧眼严重畸形伴盲目5级。
⒈3脊柱胸段损伤致严重畸形愈合,呼吸功能严重障碍。
⒈4颈部损伤致呼吸和吞咽功能严重障碍。
⒈5胸部损伤致:a.肺叶切除或双侧胸膜严重广泛粘连或胸廓严重畸形,呼吸功能严重障碍;b.心功不全,心功W级;或心功不全,心功五级伴明显器质性心律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