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农村土地需要给予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
补偿费分配给本村村民。
分配原则:
(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
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则向被征地农民支付
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分配给被征地农民。平均分配应适用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2)已经实行农村土地
股份合作制的,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土地股份合作制组织的全体股东。
(3)如果农村土地仍然实行统一管理,没有家庭承包经营,分配对象应当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
(4)征收、征用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承包的果园等土地,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分配对象为该集体经济组织。
(5)征收或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土地时,可以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是有权承包和经营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增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