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已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
不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侵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
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
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