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的行为有以下这些:
1、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财物的行为。
2、在经济交易中,违反国家规定,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借用各种名义给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
不正当利益,给予
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