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脚趾粉碎性骨折
工伤怎么赔偿?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具体赔偿包括: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按照规定,能证明自己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按照12个月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如果不能证明的就你这受伤前12个月社保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为基数计算。俩者相差很大,最好自己主动递交证明材料。
(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6个月公司支付。按照国家发布的统筹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各地多有不同,打12333咨询或者到劳动局找工伤赔偿窗口的工作人员询问。
(3)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4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和2一样。
二、
对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2、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3、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4、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5、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