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于知假买假是否受
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的有关内容,根据2014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可知,“知假买假”的行为也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同时,“知假买假”行为不影响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通常情况下,购物者应当认定为消费者,可以主张
惩罚性赔偿。
注意:
职业打假不在规定的范围内。职业打假通常是有组织的、经常性活动,不具有法定的消费者身份,其打假活动具有双刃剑性质,也有可能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