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个人所得税奖励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八条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十)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因此,如果您所说的“治理环境奖金”是省级政府颁发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的规定则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市级政府颁发的,应按“偶然所得”项目
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