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手续,需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制作《委托书》,具体格式如下:
1、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标题写明:委托书
2、委托书内容包括:
(1)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地址:联系电话:邮编:
(2)受委托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邮编:
(3)具体委托事项、委托范围:委托人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委托人与(单位、个人)的业务中,作为委托人的商品生产方,其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即:全权生产委托方委托商品。
(4)上述各项内容,需书写(复印)在同一页纸内;
(5)如《委托书》由二张纸及其以上构成的,属无效委托,不予认可。
3、委托书最后应有委托人、被
委托人签字落款及日期
4、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办理相关手续。
5、相关部门凭《委托书》办理手续,并将留存该《委托书》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