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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诉讼可以在婚姻登记处管辖的问题

更新时间:2023.02.10

1、离婚诉讼中,不按照结婚登记地法院确定管辖。不能以结婚登记地确定管辖。 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夫妻双方离婚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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