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承担连带责任的比例具体由股东所在的公司章程约定,未约定的,按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比例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
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