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的一个强制措施,并不代表结案,是否判刑,需要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来确定。
取保候审,是不是没有事了是不是事情就了结了这是很多家属、当事人的想法,不过律师可要提醒,这完全是误解,
取保候审后,案子并没有了结,还会被移送到
检察院审查起诉,起诉后会送到法院进行开庭审判,开庭后在不长的时间会下判决书,法院会根据开庭情况下判决,对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判刑。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权决定取保候审。也就是说在刑事诉讼的三个程序中,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接到都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在前一个阶段申请取保候审的,后一个阶段仍然可以申请,此时由受案机关重新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取保候审的启动:
取保候审可以由案件的承办机关主动决定适用,也可以在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后决定适用。
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
刑事诉讼法》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解释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被取保候审: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
4、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5、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
逮捕的条件的。
6、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
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侦查羁押期限内、
审查起诉期限内、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的。
9、持有有效护照和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