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部责任
遇有特殊情况时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
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行人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
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