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除应提交符合前条规定的
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三)在原审
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第四条申请再审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