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妨碍公务行为
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案件情况,对于妨碍公务行为人可以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
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