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
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
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当事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或者提出再审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条没有对诉讼时效的提出方式作规定,因此,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提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
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