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逃逸的,受害人想到的首先应该是报案,让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处理,如果自己人身受到伤害需要紧急治疗的,也要拨打120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
自己不能实施这些行为的,应当尽可能的争取他人帮助。交警部门赶到后,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与检验,尽可能多的提供逃逸车辆信息,好让交警根据线索尽快的找到逃逸车辆和逃逸司机。
如果自己的车辆有车损险或是
人身意外险等保险险种,也可以尽快的联系保险公司。
受害人在遭受事故后所发生的人身损害的医疗单据、财产损失单据等需一直保留,直到查清事故的赔偿义务主体后,通过和解、调解或者诉讼的途径向其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