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是否能提起反诉,笔者不赞同上诉两种观点。笔者认为根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
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
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
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从上述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只要李某的伤势是他人的伤害行为造成,那么其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