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后续治疗费用报销要分两种情况,一,没用和原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二。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费之后,工伤保险关系即终结。后续治疗的费用一般以实际发生作为结算的依据,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或司法鉴定结论能确定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在发生前要求一次性支付仍然可以
享受工伤待遇,包括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后续治疗的费用从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没有投保,则由单位承担。如果你需要后期治疗的话,从长期来看,较好的操作方法是不要
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