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是由交警判定的,依据交警判定的责任系数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当然同责保险公司是按比列赔偿。如果你们两车是同等责任,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话,保险公司是按照两车2000元交强险互赔,剩余部分保险公司承担50%。
例如你车损失
20000,三者车损失10000你们同责,那么
保险公司赔付你的金额是(20000+10000-400
0)乘以0.5+2000=15000同理对方如果保险全部买足的话保险公司也会赔给他15000。那么对方还应支付你5000。如果你的保单有特别约定等其他的附加内容还要相应的扣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2
0)》
第二十一条
多辆机动车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
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
承担赔偿责任;损失未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按照其责任限额与责任限额之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依法分别
投保交强险的牵引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平均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其中部分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当事人请求先由已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就超出其应承担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或者侵权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