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不会取消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希望这些内容可以帮助到你。如果你还有其它监视居住会被起诉吗问题,可在我们继续进行法律咨询,我们还会提供更专业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