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分红的依据是合作协议,应严格按照协议进行分红。
合伙分红首先尊重合伙人意思自治,因为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
无限连带责任,因此分红尊重合伙人意思自治不会影响他人合法权益。若合伙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按照合伙人之间协议处理;协议未对利润分配进行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无法查明实际出资比例的,一般会导致平均分配。
《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