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辱骂他人处理如下:
1、未成年辱骂他人,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对的未成年人,应当
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未成年辱骂他人,尚
未构成犯罪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需要由家长进行教育;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第一次侵犯他人的名誉权,不做处理,第二次骂人,要进行
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可以减轻治安管理处罚。
二、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三、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