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可以在
离婚协议书当中写明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同时离婚协议书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离婚的原因等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