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认定:
1、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
2、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通信自由的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
3、侵犯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都由故意构成。
4、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
5、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邮政法》第36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149条(即本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
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刑法》第252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