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划分
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
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了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以《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确定,医疗事故一级乙等至三级戊等对应伤残等级一至十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