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肇事逃逸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
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