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的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你们
公司注册商标的相关文件、
委托授权书(如不是法人亲自来,需要法人出具授权给某人去办理该事项的授权书)
二、公证内容
建议是购买行为,公证人员不能参与是因为他们要以第三方客观的角度去见证该购买过程,所以不能让公证人员亲自买,这样会有损公证效力的。他们会有现场记录,记录购买行为,东西可以买回来以后再拍照。发票一定要要的,没有发票一定要要到盖有他们公司章子的收据也成。这样,照片和发票回头要贴入公证书里面的。公正证词里面会将整个过程说明,所以请放心。
三、法庭诉讼
一般公证了的证据法庭都是直接采用的。至于赔偿多少,是根据你的损失来决定的,和公证没有多少关系。
考虑证明材料实体上是否合法,我们还要确认申请人获得该证明材料程序或途径的合法性,特别在强调程序正义的今天,我们也应更多地将目光放在申请人获得证明材料程序的合法性上,如果我们获知申请人取得材料的过程是非法的,就应该拒绝为之公证。
证明材料的真实,可以分为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前者指以物的本来面目认识事物,认识与客观实际情况相一致而后者是从法律角度认可的事实。客观真实永远是我们所追求的完美的目标,但是并不是唯一的价值取向,而且也可能是难以完全达到的境界。公证员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认定也应该建立在法律事实的基础上,而不能拘泥于纯粹的客观事实。例如,在办理遗嘱
继承权公证时,当事人提供了一份经公证的遗嘱,以及另一份内容不同未经公证的遗嘱,但所立时间晚于公证遗嘱,那么,我们只能基于
公证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因为公证遗嘱所反映的是法律真实,而客观真实可能是立遗嘱人在后一份遗嘱中所反映的意愿。
(三)充分标准所谓充分标准,是指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足以证明公证书中的公证事项,而且各个证明材料之间没有矛盾,互为印证,并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