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停工留薪期按原
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另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