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后果根据时间不同而有所变化:
(一)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月内债权人未要求
担保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有权自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超过此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
免除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债权人没有主张权利,那么就视为放弃该请求权,之后再请求担保人还债的担保人可以拒绝。
(二)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6月内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在债务履行届满之后,债务人拒不还债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还债。如果是
连带责任担保,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与担保人对债务负连带责任。
担保人拒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国家强制力通过强制执行等方式促使保证人履行还债义务。
风险提示:担保有以下风险:
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
公司对外担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担保人
不能清偿债务时承认
连带债务人,因此,务必在进行担保时对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与信用等级做好评估。
2、决策层面的风险,公司对外作担保,这对公司本身以及股东的利益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公司试图对外担保时,一定要通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从而避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