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
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与受害人双方和解并取得谅解书,法院可以判处缓刑。
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
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适用缓刑:
(一)未作赔偿的
(二)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三)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司法实践中对人体伤情进行法医学鉴定的量化标准是《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
轻伤鉴定标准》。在适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时,用《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来解决
故意伤害罪的量刑问题,而在适用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时,应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解决定罪问题,即伤害后果达到什么程度才
构成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