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的赌债不是
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
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