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您问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几天提车这一问题《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扣押、扣留、查封期限为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扣押、扣留、查封期限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物品需要进行鉴定的,鉴定期间不计入扣押、扣留、查封期间,但应当将鉴定的期间书面告知当事人。
4、如果
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后,说明取证和鉴定都已经完成,不需要对机动车作进一步鉴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扣留车辆返还当事人。
5、如交警要求你交押金,这种做法违法,
财产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进行,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交警部门扣押,在交警部门不出具法院委托书的情况下,超出扣押期限不放车要求交押金的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