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条件如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
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
三、是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四、是
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另外,转让人户口应该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
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符合以上条件,该房屋买卖可保万无一失。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