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
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按3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10/平方米。
2、
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非普通二手住宅按评估值的0.4%收取。
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算征收。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一般各地税率都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但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各地对于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不一,在确定契税时必须根据当地的法规所定的标准确定住宅是否为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
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6、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征收。
7、二手房过户
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或者该出卖房屋不是唯一住房时收取,有两种方式:A税率为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合理费用)计算征收;B税率为1%,因为原购房发票丢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8、评估费:按房屋评估价的0.5%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