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申请宣告
债务人破产的条件
破产申请,是指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请求。
《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申请既可由债权人提出,也可由债务人提出。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
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
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
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
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
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债权人申请破产
债权人认为债务人达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破产界限时,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申请破产的债权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债权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债权人的名称、住所、
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债权人若为无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还应写明其
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住所;
2.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