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
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需知
1、什么情况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这些严重危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最后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谁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一方。
3、向谁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也就是不能对“小三”提出,这是实践中容易出现的误区。
4、可以赔多少钱
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还想知道离婚损害赔偿应该给多少!这个问题法律上暂无明确规定最高限额,具体依据情节由法院裁定。
实践中,法院审判离婚损害赔偿具体给多少,应当综合考虑其法定因素和酌定因素:
法定因素:
1、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2、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
3、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
4、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酌定因素:
1、加害人的具体情况;
2、受害人的具体情况;
3、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