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治安处罚阻碍执行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2.03.27

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第一百零四条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一百零五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2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执行治安处罚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展开更多

针对治安处罚阻碍执行的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阻碍执法治安处罚: 1、一般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如果是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58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指的是军人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中国快律为您解答: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治安处罚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