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业主委员会具备的诉讼主体资格

更新时间:2022.12.22

在有权机关进行登记备案的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的社团组织,其职责是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管理活动纠纷而形成的诉讼中,业主委员会是适格的主体。业主委员会在行使此项权利时,必须是基于业主大会的授权。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展开更多

针对业主委员会具备的诉讼主体资格,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经过业主大会选举成立之后,需...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14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流程如下:1、需要与小区物业进行一个协商,先成立一个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筹...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2005年8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春雨花园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复函》(...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房产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