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侮辱罪的概念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侮辱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
(3)文字侮辱,即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
3、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是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