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所以销货方开具发票应保留第一联作为记账凭证,把第二联给购货方。
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规定: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
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