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解析:
即便是刑侦机关也应当依法履行生效判决,根据
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四)拒
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
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法条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判决的执行】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行政机关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帐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怎么办,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四)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十三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
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
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