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存在下列质量问题的可以退房赔偿:
一、房屋主体机构存在质量问题的。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检验后确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退房。
二、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的。如果房屋的质量问题无法修复;或者经过修复后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的就可以退房。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
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