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
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利用公民肖像做商品装潢、印刷挂历比较好认定,实践中最难认定的当属商业广告和书刊封面的认定。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争议往往在于一方认为是商业广告而另一方认为是新闻报道。笔者认为,应当以“时空定格”来认定是否属于新闻报道。作为新闻的肖像属于特定的历史时刻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属于特定的历史事件(新闻事件)。正因肖像与特定意义公共时间相结合才成为具有新闻报道价值得事件,因此对其肖像的使用不能够脱离特定的历史时刻与当时的社会背景。使用公民肖像不能使公众将此肖像与特定的历史事件相结合相联系,而使公众误认为与侵权人的产品(服务)或活动相关,那么可以认定侵权人借他人肖像营利目的的存在。